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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床職能治療師 繼續教育積分及認證公告 96.12.7. 更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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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台灣職能治療學會專業標準委員會公告
96.12.) * 凡94年度取得各層級專業能力進階証書且有限期限至96年12月31日止者,需於97年元月五日前提出重新認證申請: n 94、95、96年繼續教育積分達90分者,即可提出申請,以持續持有各層級資格。 n 層級證書有效期限為三年,每三年需重新認證,未提出重新認證者,不具有層級資格,但凡可提出前三年繼續教育積分達90分者,即可提出申請,恢復原層級認證資格有效性。 n 申請及審核程序: 臨床職能治療師進階制認證申請說明: 進階制認證及繼續教育積分累計已開放非會員申請 * 申請OT1:甫畢業治療師,僅需有畢業證書與工作證明,即可提出申請。 * 申請OT2: OT1後滿一年,並符合下表之申請條件。 * 申請OT3: OT2後滿一年,並符合下表之申請條件。 * 申請OT4: OT3後滿一年,並符合下表之申請條件。 請把握時間,即早參與課程或準備,提出申請! * 申請層級認證資格:(各詳細內容規範請見「臨床職能治療師專業能力進階制認證辦法」)
*專業能力訓練課程
* 上列課程約於每年六∼八月辦理,請密切注意。 * 課程精心設計,為臨床治療師所設計之實務必備知能,如臨床推理、個案分析、
*已有修習過上列相關內容者,無需要再上課,可提出抵免申請,詳細辦法,請參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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